山东省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3•15”重大坠罐事故
2012年3月15日凌晨1时许,山东省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基建矿井副井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3人死亡。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境内,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06年10月,经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批复,建设年产120万吨矿石的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2008年1月,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对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2010年3月,该公司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补办了年产120万吨矿石的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核准手续。
石门铁矿有限公司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由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建。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浙江省建设厅核发的相关资质和浙江省安全监管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次事故遇难人员均为该公司的施工人员。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据初步了解,该矿副井罐笼在运送人员下井过程中因钢丝绳断裂,导致罐笼坠落至270米深的副井井底,造成罐笼(核载21人)内乘坐的13人全部死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这起事故暴露出该矿及施工承包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尤其是对提升人员的设备管理维护不得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