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15时40分左右,湖北省郧西县人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柳家沟尾矿库一号排水井封堵井盖断裂,导致约6000立方米尾矿泄漏,导致约2公里长的山涧沟河受污染,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刻吸取该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郧西县人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为私营企业,其矿山为露天探矿,持有探矿证。该企业尾矿库设计总库容为33.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6.8万立方米,总坝高23米,初期坝高15米,为五等库。该尾矿库建设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于2011年4月通过了由十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据初步分析,导致尾矿泄漏的主要原因:一是排水井筒采用砖砌,未按设计要求使用混凝土浇注,强度不够。二是一号排水井封堵于井筒顶部,不符合应封堵于排水井底部的规定要求,加之封堵厚度不足,随着尾砂堆存和坝体的升高,导致封堵断裂和井筒上部破坏,发生尾砂流失和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