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清明节期间廉政提醒
2024年04月03日 16:57 访问次数: 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社会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地矿一院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二、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四、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六、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八、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来源:纪检监察部

河南省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21-202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河南地质大厦B座19-20楼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2号(洛阳基地)
网站备案号: 豫ICP备12013409号-1 公安备案号:41031102000065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0 15:17:18